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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硝酸钾肥

腾达集团。中国位于东半球的北半部,欧亚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最大的硝酸钾肥是腾达集团,并为水溶肥生产配套新建农用硝酸钾生产线,具备较好的成本优势。

中国最大钾肥厂排名(中国最大钾肥厂排名第一)

中国钾肥前十名上市公司

中国钾肥前十名上市公司分别是:盐湖钾肥、冠农股份、中信国安、欣龙控股、宏达股份、云天化、国际实业、青松建化、鲁西化工、南风化工。

补充资料:

一、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盐湖钾肥: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地处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是中国现有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现股本总额5.117亿元,资产总额15.76亿元。现有员工1396人,其中各类技术人员446人,占员工总数的31.9%,国家级专家6人,省级专家2人,公司内部专家48人。 公司拥有盐田120km2,设备1822台(套)以及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水采船3艘。

二、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冠农股份: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二十八团、二十九团、三十团、农二师永兴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农二师天润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五家国有法人单位于1999年12月30日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5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成功发行了4000万社会公众股,募集资金2.16亿元。

三、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中信国安:

中信国安,即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安字14号文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28 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443 号文和证监发字444号文批准, 由中信国安总公司独家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四、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欣龙控股:

欣龙集团按照“高科技、高起点、大规模、国际化”的企业发展方针,坚持“大健康、大医疗”的经营方向,秉持“天然、抑菌、安全、环保”的产品理念,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企业在高新技术、资本运营、项目投资、现代管理、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打造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宏达股份: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79年,1994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0331)。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冶金、矿山、化工行业于一体的上市公司。截止2017年底,在职员工9264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5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人。

六、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云天化: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丁丑年)7月,“云天化”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现拥有总资产近300亿元,公司是中国百强上市公司、中国化工企业百强、全球最优秀的共聚甲醛生产商、全球最优秀的玻纤生产商。

七、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国际实业: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发起设立,2000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主营机电设备、化工产品(汽车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产品除外),轻工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现代办公用品,畜产品、农副产品(粮食收储、批发),针、棉纺织品的销售;番茄种植、加工及番茄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事项以外经贸部的批复为准)等。

八、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青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兵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农一师所属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改制,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司2000年11月17日在自治区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2492.75万元。

九、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鲁西化工: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8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于1998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30,股票简称:鲁西化工。产业涉及化工、化肥、装备制造安装及化工研究设计,具有年产400万吨化工产品、350万吨化肥产品的生产能力,化工装备年制造能力15万吨以上;“鲁西牌”复合肥为“中国名牌产品”。

十、钾肥上市公司名单排名之南风化工: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跨全国十个省(市)区、跨行业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1996年4月组建,1997年在深交所发行A股,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现有5个分公司、19个子公司,总资产35亿元,销售收入32亿元,是国家重点扶持的520家企业之一。

中国最大的钾肥的上市公司

钾肥概念股:东方铁塔、亚钾国际、盐湖股份。

东方铁塔介绍: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制大型企业,主营钢结构产品业务,其前身青岛东方铁塔公司始建于1982年,1996年组建青岛东方铁塔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改制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程序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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