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开展化肥质量抽检护航春耕生产的词条

如何做好全面质量监督工作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第一批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2008年3月至10月份,我局迅速结合本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完善工作方法、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自身职责、推进措施落实。家具等首批5类重点产品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913人次,检查生产单位1692家次,查获案件123起,其中立案案件85起,查获货值168余万元,罚没款81万余元,查处无3C认证案件2起,查处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案件3起,端掉窝点2个,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案件1起。总局挂牌督办的案件2件。在专项整治执法中,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我局制定了每月一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始终坚持贯彻“三个衔接”,严厉打击了质量违法行为。一是坚持“行政执法与建档清查相衔接”。在专项整治建档清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迅速调查处理,形成工作良性互动,提高执法效能。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与监督抽查相衔接”。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执法查处工作。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快、狠、准”,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三是坚持“行政执法与申诉举报相衔接”。对涉及重点整治的五类产品的质量申诉,市局12365申诉举报中心做到密切关注、认真办理、件件有落实。对申诉举报中涉及本地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调查处理。

(二)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切入点,扎实开展节庆期间以及农资、棉絮制品等多类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针对百姓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问题,围绕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环保、节能等产品,以集中检查、重点出击、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出快拳、出准拳、出重拳,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两节”迎“两会”、“3·15”、“五·一”、“质量月”、“十·一”等阶段性、季节性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了一批涉嫌假冒伪劣及无证案件,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了重大节庆期间本市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是以“农资打假下乡”为契机,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打假工作,为春耕秋种保驾护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检总局的要求,从2008年2月至11月,在本市郊区范围内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的开展为期10个月的农资产品专项打假工作。以农药、化肥、农膜、农机为重点产品,以春耕农忙季节为重点整治阶段,深入开展 “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力量开展“3·15”农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组织浦东、嘉定等9个区县局开展了农资产品咨询、服务等公益性活动,加强农资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其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等,并对部分企业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样,抽样合格率为100%。农资专项打假期间,全市质监系统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83家,涉及到农资产品有500余种,打假下乡进村数52个、入户数91个,立案查处农资产品案件16起,货值金额7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集团采购监控工作,深入开展“黑心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与市教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本市高校周边市场、商店销售的床上用品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并对2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切实规范了纤维制品经营秩序,截断假冒伪劣纤维制品流入高校的途径,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床上用品流入学校,保障在校学生的健康安全,保持高校和社会稳定。2008年市纤检所与各区县局加强联动、协同作战、紧密配合,组织开展了20余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棉絮制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中专职校等30余所学校及部分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黑心棉”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力度,闵行、嘉定等区县局端掉了6个黑心棉加工窝点及存放仓库,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

(三)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节能减排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

一是部门联手,着力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2008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组织总队先后两次会同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能源效率标识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本市大型家电商场和建材超市。对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9项产品的能效标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家电产品使用不规范能效标识,节能标识型号与实际型号不符;个别产品未按规定标注能效标识等,均已责令改正。全市质监执法机构共出动1440余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及使用企业1050余家,查获1起使用的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案件,查获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案件4起。通过集中检查,进一步宣贯了《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节约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了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出全社会重视节能、关注能源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坚决取缔“地条钢”生产加工窝点。按照《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及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生产窝点,将其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2008年,全系统重拳出击,对“地条钢”窝点进行专项整治,严厉地打击了生产“地条钢”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群众举报,我局联合当地政府、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连续在南汇、松江等区域端掉 5个“地条钢”生产加工窝点,现场查获用于生产“地条钢”产品的中频炉共计10余台,模具260余根,废铁约15吨,严厉打击了生产“地条钢”产品的行为,坚决杜绝“地条钢”的死灰复燃。

三是围绕循环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执法检查。限塑令实施以来,我局紧紧抓住生产企业源头,履行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塑料购物袋专项执法检查,减少“白色污染”,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重点打击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等违法行为。在开展检查同时,结合服务企业,坚持预防与打击并举,积极对生产企业宣传新的国家标准,提高企业的节能环保意识。

(四)紧密围绕国家重大部署,积极应对国家重大事件

1.组织开展服务奥运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切实保障奥运会期间本市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从2008年7月初至10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保奥运、迎国庆”为主题的百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全市质量技监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5万余人次,检查6300余种产品,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5400余个,检查奥运纪念品及其他产品生产企业2270余个,涉及产品货值约1.47亿元,端掉黑窝点11个,吊销生产许可证1个,建议吊销工商执照1个,查获案件324起,其中立案290起,货值10万元以上案件22起,大要案7起,罚款总额564万余元,销毁产品货值15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3起。

一是全面开展保奥运专项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对上海体育场及涉及奥运服务的华亭宾馆进行迎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场馆、宾馆内使用的公共图形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用的器材、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奥运会期间,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奥运保障行动”,牢固树立“奥运期间无小事,涉奥问题无小事”的思想,围绕重点区域,针对奥足赛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等周边区域开展奥运保障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CCC强制性认证产品、涉及到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窝点,进一步整顿本市奥运赛事周边生产环境。

二是着力开展“保平安奥运”床上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2008年7月起,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对上海奥林匹克俱乐部、华亭宾馆等涉及奥运服务宾馆,华山医院等承担赛区急救工作的指定医疗保障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查,同时宣贯《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奥运期间床上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切实规范奥运纪念品的产品质量,对本市生产加工奥运纪念品单位进行突击检查。2008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普陀、青浦、松江、嘉定、闸北、宝山等相关区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共出动50余人次,对本市生产加工奥运纪念品的上海海欣玩具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突击性检查。重点对玩具、充气产品、家具饰品、汽车饰品等奥运福娃系列产品、奥运吉祥物纪念章、奥运工艺品和其他以奥运为主题的奥运特许商品进行现场检查,严把奥运纪念品质量关,坚决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在开展迎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中,我局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上海电台、东方早报、新民午报、新华网、东方网、新民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刊载或转载了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新闻。

2.大力开展抗击雪灾、抗震救灾等监督执法行动,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在抗击雪灾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等产品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2008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确保质量安全、确保计量放心”两次专项行动,加大对汽油、柴油、液化气等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本市雨雪冰冻期间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切实保障了市场供应。

二是在抗震救灾期间,组织开展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等抗震救灾物资专项监督服务和执法打假行动。组织区县局和质检机构的专家,成立质量技术服务组,赶赴全市12家过渡安置房和4家救灾帐篷的生产企业,现场提供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严格按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严把原材料进货关、生产工艺关和出厂检验关,督促企业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帮助企业保质、保量、守时地完成过渡安置房和救灾帐篷的生产任务;组织开展对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及生产所需原材料的监督抽查,提供免费抽样检验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出具检验检测报告。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在沪召开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监督服务全国现场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抗震救灾等一系列内部明电和文件要求,迅速部署过渡安置房以及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与市经委、市建委、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联系,以救灾物资、农资建材和民生计量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五查五打”,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灾区。

3.迅速部署三聚氰胺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紧急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迅速在全市范围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全面排摸三聚氰胺、“蛋白精”类生产企业;二是检查生产三聚氰胺的化工企业,追查三聚氰胺的销售流向,并核对企业信息,建立数据库;三是检查“蛋白精”类生产企业,追查使用三聚氰胺加工食品辅料的情况。同时,加强与总局、外省市兄弟局以及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专项执法期间始终坚持向总局每日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检查中,未发现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和蛋白精类生产企业。对发现的三聚氰胺经销企业,已通报工商部门处理。通过对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协助本市有关部门处理好奶粉事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助力春耕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活动方案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活动方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助力春耕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助力春耕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一、工作任务

全县备春耕生产总的任务是:宣传贯彻各项惠农政策,围绕全县增产10亿斤粮食的目标,抓好落实,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全县备春耕生产“三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春耕生产资金物资需要;确保重点计划全部落实;确保所有农户都能种上地、种好地。保证20XX年农业、农村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备春耕生产的检查督促和调度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黄秀清同志任组长,农业局局长苗臣同志任副组长,农业局、水利局、农机局、广电局、供销联合社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提出阶段性任务、召集联络、情况调度、传达信息等具体日常工作。为保证备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成立五个服务组(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备春耕生产工作分4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3月10日到4月5日,各部门尽快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对所需资金、种子、化肥等生产物资购进情况进行调查,并帮助协调到户。并做好烤烟、辣椒育苗工作。

第二阶段从4月5日到4月10日,开展备耕生产扫尾工作,茬子全部到家,生产资料全部到户,农家肥全部到地,农机具、机电井全部维修完毕。4月5日烤烟假植全部结束,4月8日前小麦播种全部结束,4月8日大田开始三犁川打垄,4月10日,水稻开始育秧。

第三阶段从4月10日至4月25日,从4月10日掀起打垄高潮,4月15日抗旱坐水种植玉米、水稻育秧播种全部结束,辣椒假植全部结束,27日前结束玉米播种,棉花开始播种。

第四阶段从4月25日至5月末,5月5日前结束大田播种。5月8日前烤烟移栽全部结束,棉花播种全部结束,水田完成池埂和水渠修复、翻耙、整地、泡田,杂粮、杂豆播种基本结束。5月20日,辣椒大田移栽结束,水稻晚熟品种全部结束插秧。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政策宣传,加快结构调整

综合宣传组、各乡(镇)场要把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纳入工作日程,充分利用简报、电视等新闻媒体,将惠农政策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宣传到基层,并积极用政策引导农民,加快发展优质粮食产业、旱作节水农业、特色农业、沿江经济、井旁经济,并协助农民结束备耕,适时转入春耕生产。

(二)做好资金、物资准备

各乡(镇)场要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资金、物资及时到户。调查统计表明,今年农业生产资金缺口为0.7亿元,资金工作组要与省、市主管部门联系,争取贷款,确保农民都能种上地、种好地。

(三)做好抗旱工程建设

据调查,今春我县旱田126万亩全部缺墒,针对这一实际,今后必须把抗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科学用水、围绕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不断加强抗旱水源建设,大力提截地表水,科学开采地下水,做到多蓄、多截、多提、多补、多灌,使全县的喷灌、滴灌、渗灌面积逐年扩大。春季计划打井1300眼,工作组和各乡(镇)场要加快打井速度,并积极作好机电井维修,保证所有机电井在春耕时,全马力开动。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我县“十年九旱”的状况,树立抗旱救灾的思想,积极加大工作力度,搞好播前灌,20XX年全县完成播前灌40万亩,占玉米播种面积的67%。各乡(镇)场要加大耐旱品种、旱作节水玉米大垄双覆等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要建议农民广泛采取“三犁川”打垅,催芽坐水种技术,确保一次播种拿全苗、拿齐苗、拿壮苗。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干旱条件下粮食生产的科学规律,把阶段性应急抗旱变为常年性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建立从备耕到春耕播种、再到田间管理的一套御旱、防旱长效机制,为粮食生产的稳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做好科技培训

农业部门要以种植业调整计划为主攻方向,重点围绕农民急盼了解的科技知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搞好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牧业舍饲精养和规划化养殖、园区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方面的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室内培训与田间指导相结合等办法,重点抓好科技扶贫工作,即“培训一万人,抓好一千户、带动一万户促增收活动”,使每一户都有一个种、养明白人。

(五)做好困难户帮扶工作

受去年旱灾影响,今年近3000户贫困户、受灾户不同程度地缺少春耕资金和物资。各乡(镇)场要搞好调查摸底,针对那些确实受灾,备耕资金不足的贫困户,乡、村干部要与其结成帮扶对子,做好为农民争取资金、物资等事宜,使他们能种上地、种好地。

(六)做好生产资料市场检查工作

今年农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中央、省委对“三农”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农民种粮积极性日益提高,为使广大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各执法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质量抽检制度。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在重要农事季节前开展不定期动态质量抽检,净化农资市场,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助力春耕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一年四季在于春,当前正是农村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6日——20xx年4月16日

二、活动主题

政策下乡、科技服务、农资打假

三、活动目的

认真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服务农村春耕备耕,大力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建设。市科技局牵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科技服务农村春耕备耕行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技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把先进实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送到农民手中,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保障春耕备耕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四、活动内容

1、宣传发动引春耕。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春耕备耕动员大会,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各镇、办事处等单位分管农业的领导参加会议。各部门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农村春耕备耕行动。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途径,及时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生产动态、春耕生产知识、国家惠农政策,宣传新品种、新技术、市场动态等信息

2、政策下乡促农耕。全市科技部门组织政策宣讲团深入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利用墙报、板报、科技网站等宣传阵地,采用赠书、培训、科技赶场等形式,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宣传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优惠政策,如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以及农资综合补贴等;宣传国家、省、市农业科技资助政策。

3、科技服务助春耕。由市农业局牵头,联合其他涉农部门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农技推广先锋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服务,讲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施肥等农业技术,指导农民做好油菜等冬农作物的春季管理。组织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帮助农户维修和保养农机,确保农业机械正常投入到春耕生产中。聘请农技专家、科技特派员到生产第一线开展新技术的培训。在桃树种植方面,省农科院首席专家孙中海,湖北省桃产业首席专家何华平等知名专家教授受邀,深入乡镇优质桃生产基地调查研究,为桃产业发展“把脉开方”。

4、信息畅通护春耕。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技110”、“农信通”、农业科技网站等现有信息服务平台,免费为乡、村、组农村干部,广大农业科技示范户、种植业大户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创办“放心种子公告栏”,及时宣传如何选购优质种子、如何辨别真假种子、如何索取信誉卡和发票等内容,引导农民合理购种、科学购种。

5、专项整治保春耕。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产品质量提高、价格稳定,让农民买到放心的种子、化肥和农药,维护农民权益。由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农业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在春季农资销售高峰期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春耕生产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主要销售商店和远离城镇经营点的`查处,重点打击销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行为,为当前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五、活动方式

1、市科技部门牵头组织政策宣讲团利用墙报、板报、科技网站等宣传阵地,采用赠书、培训、科技赶场等形式,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让农户深刻认识到春耕备耕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春耕备耕氛围,增加春耕生产的积极性,迅速掀起春耕生产的高潮。

2、成立由市农业局、水产局等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的“农技推广先锋队”,利用群众闲暇时间,通过进村办班、技术讲座、现场解答等方式,抓好农民春耕生产技术培训工作,为广大农民及时送上营养丰富的“科技大餐”。

3、各镇、办事处要创办“放心种子公告栏”,及时宣传如何选购优质种子、如何辨别真假种子、如何索取信誉卡和发票等内容,引导农民合理购种、科学购种。

4、市农业局会同工商局等多个部门,在春季农资销售高峰期前集中开展了“农资打假”春耕生产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主要销售商店和远离城镇经营点的查处,重点打击销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行为。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为扎实推进今年科技服务农村春耕备耕行动,成立以副市长组长,市科技局、农业局、水产局、工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局。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将开展活动情况报市科技局。

2、注重实效。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做到“责任人、农技专家、活动项目”三落实,组织农技专家,到田间地头,手把手、面对面指导农民进行田间管理,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3、加强宣传。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办公室负责邀请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科技服务农村春耕备耕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收集活动的图片和典型事例,在全市农村营造学科技、用科技、重视科技的良好氛围。

助力春耕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和省政府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围绕省农委粮油高产创建和小麦高产攻关活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及玉米振兴计划等中心工作,落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开展的万名农技人员进万村科技减灾促春耕活动,充分发挥我县农技推广体系在科技减灾中的作用,根据省农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县、乡两级级农技人员赴重灾乡镇、村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着力做好春季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工作,努力夺取夏季粮油丰产丰收。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减灾及春耕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农业专家深入重点灾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会商,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技术方案,为抗灾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减灾生产和春耕生产技术培训,解答良种良法、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问题,帮助农民灾后恢复生产,指导开展春耕生产。

(二)办好技术示范片,适时召开技术现场会。按照县抓万亩、乡(镇)抓千亩、村抓百亩的规模,层层建立灾后恢复生产及春耕生产示范片,组织农技人员进村驻点,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示范,充分发挥减灾技术和主推技术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示范片建设要突出推进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轻简高效栽培、测土配方、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高效设施生产等主推技术。立足重灾乡镇,结合减灾创高产活动,及时召开各个作物减灾生产和春耕生产技术现场会。通过现场会宣传和组织农民群众,抓住晴好天气有利时机,迅速投入到灾后恢复生产中去,搞好春耕备耕生产。

(三)农技人员包村包片,专家联系指导种植大户。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划片包干,开展专家联系指导种植大户,指导和服务灾后恢复和春季生产。做到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服务到户。当前指导联系种植大户工作重点是落实减灾生产和春耕备耕措施,以点带面,发展生产。

(四)印发技术明白纸,举办技术讲座。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通过信息网络、电视和电台开展系列技术讲座,利用报纸、杂志、手机、板报等形式,向农民传授春季农业生产技术。及时印发技术明白纸,实现一户一张明白纸,充分发挥“农技110”和“农民万事通12316”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准确地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

(五)加强农作物“三情”监测,科学指导减灾及春耕生产。利用县级农作物苗情、墒情和病虫情监测点,规范开展“三情”监测,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发布苗情、墒情和病虫情信息,提供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技术措施和对策,指导农民科学救灾,开展春耕备耕生产。

(六)加大抗灾和春耕备耕生产典型的宣传。及时掌握抗灾救灾和春耕备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典型事例以及先进人物,对各类典型开展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效应,激励各级农技人员积极投入灾后恢复和春耕备耕生产中。

三、工作方式

按照省农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多部门配合,协同作战和上下联动,以县为主”的方式,突出“科技救灾、技术减灾”主题,成立县级工作协调指导组、省市县联合专家技术指导组和基层科技小分队,组织各级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

(一)工作协调指导组。县农委成立全县农技推广系统农技人员进村入户科技减灾促春耕活动协调指导组,农委总农艺师任组长,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技推广中心),协调组织活动的开展(协调指导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2)。

(二)专家技术指导组。由省市县三级派专家组成专家技术指导组,分赴重灾乡镇、村组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专家技术指导组由省植保总站和县粮油、植保、土肥、蔬菜、多经、茶叶、环保等业务负责人带队,省、市、县、乡镇抽调专家共同组成8个组(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三)基层科技小分队。每个重灾乡镇组织5—10名左右农技人员成立科技小分队,分赴重灾村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小分队人员由县农技推广中心和乡镇农综中心技术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由各乡镇确定,并上报县备案。

四、时间安排

从3月初到5月上旬,根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农技人员深入村、户开展培训、指导。3月初印发实施方案,3月上旬各专家技术指导组、科技小分队开展减灾技术会商、培训、咨询、宣传等活动,4、5月份以技术巡回指导为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县粮油、植保、土肥、多经等主要负责人具体联系所指导乡镇。各乡镇农综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按照工作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挑选业务精、能力强的技术人员投入到科技减灾工作中,并将人员落实到重点村。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立即组织专题研讨和会商,研究确定可行的科技减灾促春耕技术方案,做到每个乡镇、每个村有相应的工作方案。通过采取定任务、定服务范围、定责任的“三定”办法,做到“三个到位”,即推广力量到位,方案落实到位,管理技术到位。努力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完善和强化持卡带单服务,加强对包村到户农技人员业务考核,调动本乡镇农技人员、乡村农民技术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科技人员技术推广工作。

助力春耕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篇4

活动目的:

1、结合西陵区“3.20百分百计划“,深化课程改革,完善课程体系,关注学生核心素养,强化“做中学,学中做”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健康的情趣爱好,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让我校学生更多的亲近自然,普及自然知识,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然、亲近自然,感知自然发展规律,探索自然奥秘,学会热爱自然、保护生态,与自然和谐相处。

3、更进一步了解我校东方年华生态园的基本情况,激发我校师生身为金东方一员的自豪感。

4、进一步倡导父母与孩子多做沟通交流,通过共访桃花园景观的亲子活动,在共享亲情同时,欣赏美景,陶冶性情,感知文化,了解源远,丰富积累,开阔眼界。

活动主题:

赏花海、亲自然、学农耕

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

活动地点:

活动准备:

1、活动前两天各班组织全体学生开展春游活动安全教育,针对安全、卫生、文明、理财四个方面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学生出行必知安全文明常识,强化学生行为常规。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提示,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信息组制作主题活动PPT,指导学生了解相关内容。各班按要求在周一整理课集中进行。

2、各班语文老师向全体同学推荐一篇游记、推荐5—20篇(低段5首,中段10首、高段20首)春天的诗词文章组织学生积累、阅读、学习,并组织相关竞赛,同时指导学生于春游结束后撰写一篇春游活动习作参与学校评选。

3、低年级学生准备树叶画的相关工具、中年级学生准备自制树叶标本的相关工具、高年级学生准备野炊及烧烤食材。

4、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春游活动流程,明确职责及相关注意事项。

5、随行各班教师及年级负责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生、随行家长的安全教育及监督工作,做好家长学生分组安排,并随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及安全行为的提醒,遇紧急情况由年级负责人员及时向校长汇报,做到及时排查解决。

6、各班认真做好学生分组,保证活动时不散队,学生能进行自我管理。

7、做好学生携带物品的检查,杜绝学生自带刀具。要求学生每人准备20元以内食品,自备水一瓶,杜绝浪费。

8、各年级遇到学生意外伤害等情况由各班随行教师及时与随行校医、年级负责人联系,由随行校医、年级负责人与随行医生根据学生伤情做好及时处理,并安排上报学校。随行校医电话在出发前告知全体教师。

包含开展化肥质量抽检护航春耕生产的词条

请大家帮忙找一个文件《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4〕5号)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要求,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农业部将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举报受理率达到100%,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强化市场监督抽查,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创建。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加强蔬菜、水果、茶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标准园)的农药残留监测。同时探索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锁定问题多发地区,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探索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管信息;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2.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抽检覆盖所有奶站和运输车,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县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整治和规范生产环节。重点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发现违规添加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动态跟踪,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兽药“黑窝点”,及时捣毁制假黑窝点。对跨省作案的,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涉案省份,确保案件有效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重点规范兽用抗菌药,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经营活动,加大假劣兽用抗菌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及时处理,并将查处情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增加产品有效成份、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等擅自改变标签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三是整治和规范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严肃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二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收购、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六)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围绕国内市场销售的大宗品种和出口主要品种,以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针对市场上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二是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区)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强化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提高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渔业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强化地、县两级的作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探索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底,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启动春季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3月份,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普及识假辨假知识,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召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部署落实整治任务(兽医局牵头负责)。

3-6月,组织开展天然橡胶种苗基地实地调查和种苗质量抽查,确保胶农用上良种良苗(农垦局负责)。

4月份,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5月,组织开展上半年养殖场(户)“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6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6-8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月份,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现场会,交流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布上半年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8月份,组织工作组到农药生产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叶生产重点省(区、市),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9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下半年养殖场(户)“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2015年1月,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以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重点,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部署2015年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重点要突出,措施要有力,任务要细化,要求要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检查和监测。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监测计划,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切实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对于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农业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拓宽案源线索。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与工信、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衔接,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省际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常规信息(附表1)实行季报制度,2014年4、7、10月和2015年1月的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整治的统计信息;案件信息(附表2)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5日前报送案件查处信息,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请于3月14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友邦肥料怎么样

不好,氧化钾含量不合格。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农资商品质量抽检。此次抽检共抽取化肥样品470个批次,经检验正定县士康农资门市部张士康经销的标称“山东友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友邦”牌复合肥料,生产日期2018年4月16日,氧化钾含量不合格。

2022年农业农村局备春耕生产工作汇报

2022年农业农村局备春耕生产工作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农业农村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备春耕工作,现将备春耕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筹措情况

全县预计投入备春耕资金6.9亿元,其中:农民自筹资金3.8亿元,银行贷款3.1亿元。目前,备春耕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农民自筹资金一部分是通过赊销解决的。

二、物资准备情况

全县计划使用种子6250吨,目前已到户5188吨,到户率为83%;计划使用化肥9.2万标吨,目前已到户6.808万标吨,到户率为73%;计划使用农药430吨,目前已到户267吨,到户率为62%。农肥计划积造760万立方米,现已积造675万立方米。我县农资市场各类农资储备无缺口,能满足春耕生产需求。

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未完成

农业部开展肥料监督抽查的通知

肥料是帮助植物生长的化合物。市面上出售的肥料种类及品牌极多,依成分可分为无机肥料和有机肥料,种类包括:磷酸铵类肥料、 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中量元素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多维场能浓缩有机肥 。依适用对象分可以分为大田使用肥、家用肥,园林肥、化肥、绿化肥等等肥料通常直接用于土壤,或喷洒于叶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肥料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肥料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任务分工

(一)抽查品种。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二)抽查范围。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和甘肃等22个省(区)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具体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名单由抽查任务承担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其中,每省(区)抽查当地具有代表性的肥料生产企业4家,每家企业抽取1个批次肥料样品;每省(区)抽查当地有代表性的农资市场2个,每个农资市场抽查2个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或掺混肥料样品、2个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样品。

(三)任务分工。此次抽查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牵头,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和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宁)等8家质检机构实施(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

二、抽查方法

(一)企业抽样。样品应从生产企业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应是企业自检合格、附有合格证的成品。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或掺混肥料样品应按批次抽取,以1天或2天产量为一批,最小批量为0.5吨,抽样数量依据相关标准确定。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最小抽样批量为50kg,抽样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5个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小包装产品。抽样人员抽取样品时,要同时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肥料登记证;对办理了肥料登记证的,要检查标签标识内容是否与登记证内容相符。抽样人员应将抽检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经被抽检单位确认。同时,要查验其自检记录,在抽样单上记录并复制相关生产销售记录。

(二)市场抽样。样品应从经销商仓库或经销门店中抽取,要有肥料登记证,抽样量最低基数不得少于10袋(瓶)。要记录样品的进货数量、库存数量和进货来源,并在抽样单上记录并复制其进货凭证、资金往来凭证等。抽查任务承担单位应以EMS特快专递等便于查询的方式,书面通知产品标签标称的生产企业,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予回复或拒不签收的,视为标称企业确认为其产品;标称企业确认不属于其产品的,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抽样注意事项。抽样人员应依据《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15063-2009、《掺混肥料(BB肥)》GB 21633-2008、《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10、《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01等标准进行抽样。抽样人员要认真填写抽样单,内容必须与所抽产品标签内容一致。填好的抽样单须有抽样人员和被抽查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的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抽样单上盖公章的,应在抽样单上注明。

三、检测项目与依据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检测依据为《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15063-2009,检测项目包括总氮、有效磷、钾、水溶性磷、氯离子和粒度。

掺混肥料检测依据为《掺混肥料(BB肥)》GB21633-2008,检测项目包括总氮、有效磷、钾、水溶性磷、氯离子、粒度、水分、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检测依据为《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10,检测项目包括总氮、磷、钾、钙、镁、铜、铁、锰、锌、硼、钼、硫、氯、钠、pH值、水不溶物、水分、液体肥料密度、汞、砷、镉、铅、铬。

现场检查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结果判定和确认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15063-2009、《掺混肥料(BB肥)》GB 21633-2008、《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10、《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01进行判定。

检验结束后,抽查任务承担单位应及时将产品检验结果以EMS特快专递等便于查询的方式,书面通知被抽查单位和产品包装上标称的生产企业,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确认。对逾期不予回复或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抽查结果。

被抽查单位或标签标称生产企业对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督抽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应当及时安排复检。复检采用封存备用样品进行,由我部委托的质检机构承担。

五、时间安排

5月20日前完成样品抽取与确认,6月25日前完成样品检验、结果确认和抽查结果上报。

六、相关要求

(一)有关省(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提供必要协助,并及时提供相关企业名单,为实施随机抽查创造有利条件,积极配合抽查任务承担单位做好工作。对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有关省(区)农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查处。对涉及跨省的产品,要通知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协查,同时报告农业部种植业司。涉及案件协查的,还要登录农业部网站“金农工程”农资打假与监管相关栏目进行报告。

(二)抽查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检测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公正,确保抽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按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抽查细则,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备案。各抽查任务承担单位在报送样品检验结果的同时报送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抽查工作开展、被抽查企业产品登记、标签标识和追溯体系建立等情况。

(三)抽查任务承担单位在抽样时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参加,抽样人员应随机抽取确定。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有关文件和证件,并详细介绍本次抽查的性质、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判定原则。严禁事前通知被抽查企业,抽样人不得与被抽查企业或产品有直接、间接关系,不得有接受送礼和宴请等影响监督抽查结果公正性的行为。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肥料监管职责,强化肥料登记管理,建立肥料监督抽查制度。要结合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和农业生产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省(区、市)肥料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农民用肥质量。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联系人:陈明全,电话:010-59191834,传真:010-59193347。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土壤肥料质量监测处联系人:郑磊,电话:010-59194504,传真:010-59194730。

附件:肥料监督抽查安排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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