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生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征收?
有机肥生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具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国家对生物有机肥行业的最新政策。有机肥设备,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造粒机,有机肥生产设备。国家层面早在十年前就启动了以增加土壤有机质为重点的“沃土工程”,此后有机肥作为“十一五”重点扶植的肥料品种之一越来越受到党中央的重视,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多次提出“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
然而,目前还没有国家层面针对有机肥的补贴,化肥行业享有的能源价格、用电、铁路运输等优惠政策却把有机肥拒之门外(2006年起有机肥免受增值税),有机肥的运输价格比化肥要高一倍,只有部分省市开展了有机肥补贴。
最早开展有机肥补贴的是上海市,有机肥设备,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造粒机,有机肥生产设备。从2004年试点统一采购1.5万吨有机肥,此后推广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达到16万吨,2004-2008年有机肥市场指导价为400元/吨,市财政补贴标准时250元/吨,各县区增加50-100元/吨的补贴,有关乡镇在此基础上再给予补贴,2009-2011年的补贴额度为200元/吨。江苏省2006年开始补贴,每吨由省财政补贴150元,市财政补贴50元;北京在2007年开始实施补贴政策,每吨补贴250元,山东省有机肥补贴于2008年起步,每吨补贴300元。北京有机肥示范推广主要针对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生态农业产业基地),正是有了补贴他们才开始大面积使用有机肥,进而带动周边小农户使用有机肥。
扩展阅读:
1、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等规定,单独核算有机肥产品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同时,销售免税的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3、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生产有机肥国家有什么补贴吗?
近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关于有机肥生产和施用奖补政策给全国人大建议的答复,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是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二、是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四、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五、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六、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这些政策都属于普惠性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那么符合哪些条件的有机肥生产厂家才能申请享受这些惠普政策呢?小编给大家简单整理了一下,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贴对象
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培养料等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且产品主要用于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肥料生产企业。
二、补贴原则
1、扶大扶强、扶优扶好的原则;
2、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研发能力强、装备水平先进及设备更新改造企业规模扩大,实行标准化生产、具有商标品牌的肥料生产企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设备更新改造。
三、企业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的肥料生产企业。
2、以畜禽粪便及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3、具有正规的肥料产品登记证,产品经质检部门抽查合格。
4、有机肥年生产规模达10000吨以上。
5、每年经市农业部们组织的肥料产品正规小区试验,肥效显著生产企业。
6、本地使用量较大的肥料生产企业。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加强补贴企业的有机肥质量监督,要定期不定期组织肥料监管部门对本市有机肥生产的有机肥产品进行抽检,发现生产、销售有机肥的有机质、氮、磷、钾等含量不达标的一律不享受补贴标准,同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行为。
2、市农业局根据以上条件,组织筛选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正规试验。肥效试验原则上根据有机肥生产企业发展和肥料开发情况,每2-3年开展一次。
3、市农业局根据肥效试验情况和质量抽检情况,与市财政局商定初选补贴企业名录。
4、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区农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区农业主管及区财政部门审核后以文件的形式于6月底前分别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市属生产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肥料产品登记证、企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生产规模及销售情况说明等。
五、考核验收
1、经审核确认的有机肥生产补贴企业在销售有机肥时,必须建立台帐,记录生产量、销售量、销售地点、销售对象(附签名)。
2、市农业局根据各区上报情况,将会同市财政部门,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生产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研发情况、原辅料来源、工艺流程、生产规格、有机肥使用情况、销售情况。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合格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3、凡享受补贴企业要以优惠价格向本地农民或种植大户销售有机肥。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有机肥的施用情况,要求各地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连续多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有机肥作为农民生产的重要环节,一并被纳入中央一号文件,作为未来产业发展的重点。
为什么山东这么多做有机肥的?
一方面,山东是蔬菜大省,需求旺盛。
二方面,当地政策相关吧。
2021年6月1日起,《有机肥料》标准实施,国家将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8.6万家有机肥相关企业,山东省以1.33万家高居第一,河北、广西分列二三位。
2020年,有机肥相关企业新注册1.17万家,同比下降11.7%,2021年前4个月新增企业0.23万家,注销/吊销企业达0.16万家。
有机肥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产品增值税的通知。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和生物有机肥。1、有机肥料,它是指从植物和/或动物身上提取的碳物质,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应用于土壤中。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它是指含有一定量有机肥的复合肥,是通过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混合和/或结合而制成的。3、三生物有机肥,指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动植物残体为主要原料,经无害化处理、分解而成的具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款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有机肥生产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关于国家政策对有机肥生产企业给予奖补,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下:
1.是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2.是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3.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4.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5.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6.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这些政策都属于普惠性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
想办办个有机肥生产厂,国家有没有扶持政策呢
国家对有机肥生产厂家或者有机肥销售肯定是有补贴的,国家是十分鼓励的,一般来说是两种补贴方式,第一个就是您在建设有机肥厂的时候,购买设备就可以获得补贴,还一种就是在有机肥销售的时候,国家是按照公斤或者吨数给予补贴,各地政策不一样,您可以咨询您当地的土肥站或者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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