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你认为这种规定有必要吗?
我认为这种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规定的制定,也是对医师参与公共场所救治会面临的一些可能的情况的保护,避免了他们遇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是鼓励医师参与公共场所的救治。
遇到突发情况需要专业医师伸出援手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突发的紧急情况。比如是突发性的火灾,爆炸,又或者是人的突发性疾病。这种情况下,伤者就需要专业的人士来帮助。
虽然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到120,但是对于这些伤者来说,能够早得到救治一分钟,就像是和生命在赛跑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倡导全民都要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
所以很多时候,如果身旁刚好有专业的医师,对于伤者来说都是不幸中的万幸。医生本就是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所以对于他们来说,看到伤者,第一时间一定会是主动地对其进行救治。
让很多医师不敢上前救治的原因
不过,还是有很多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进行救治的时候遇到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其中最大的麻烦就是被伤者家属怀疑其专业性。一般这种自愿救治,医师都是在个人时间里,紧急情况下也并不能及时地证明自己的身份。但是有些伤者的情况的确很严重,即使已经紧急救治,依旧不能挽救生命。这种情况下,伤者家属就会怀疑到是参与救治的医师不专业,进而将责任推卸到医师身上。
这种情况在社会中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因此也就造成了很多的医师遇到这种情况,不敢上前参与这种急救。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而且又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他们一定要参与救治。
新规定保护医师参与救治无后顾之忧
这种新规定的出台,有理有据地避免了专业医师参与公共场所救治的时候会遇到的这种麻烦。
我们都知道,医师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在这种突发情况下,专业的医师能够第一时间地参与到救治当中,我们就要认可他们的专业知识,也要相信他们一定比我们这些没有专业急救知识的人要强。
对于他们的信任和保护,也是对于突发情况中伤者的生命的一种保障。有了这些专业医师的救治,相信一定会有伤者因此而得救。
结语
对于医师参与公共场所的急救的免责规定,我认为是对医师最大的保护,也是给他们的底气。
不管从医师还是从伤者的角度来说,这个规定都是有必要存在的。也希望在这种规定的保护下,医师们能够在公共场所遇到紧急情况下,毫无后顾之忧地参与进去。
“妇产科医生火车上救人却反成被告”谣言参照《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哪几处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这个罪名的主体要件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本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如何看待高铁救人被索要医师证
别记着难过,看好的一面
事儿要从两面看,作为医生在一旁被录像自然不舒服,但在旁人眼里,这是您的善良呀,而在执法人员眼中更不一样了——这是您的清白。这个事情是个好事,从各方面来说都是,如果各个铁路公司都这么要求,那对于各方都是好事,就因为他规范。
如果是医生,自然不必担心,就像律师要为当事人利益算计一样,医生也要全心为了患者的健康着想,医生、医学生都是要宣誓的,最出名的就是希波克拉底誓言,只要是个正经医生,绝不可能少了救死扶伤的心。
但就怕不是医生出了个好歹,按理说这种情况假医生是不会出来的,但人心谁摸得准,蹦哒出来给人看坏了,这个责任是铁路公司的还是假医生的或者是乘务员的?人命关天的事情谁都得谨慎,所以说录视频要求看证件没什么不妥,没出事儿当然不要紧,出了事儿好心被误解那就有理也说不清,所以这既是规范操作,有事技术留证,是善良也是谨慎,要不然刑法也不会专门规定了非法行医罪。
规范操作自然值得推广,但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录了视频如何处置,这不仅让医生不舒服,而且还涉及到患者的病史和隐私,所以视频文件的归属和处置就要严格把关,毕竟铁路系统和医疗系统不搭边。还暴露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医生执业信息在网站上都能查到,铁路系统应该和卫计委协调一下,有个更便捷高效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前提是保护好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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