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酸肥料属于免税产品吗
9%。
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根据应税行为一共分为13%,9%,6%三档,税率及5%,3%两档征收率,19年该税率定为9%。
哪些肥料是免税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和生物有机肥。
1、有机肥料,它是指从植物和/或动物身上提取的碳物质,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应用于土壤中。
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它是指含有一定量有机肥的复合肥,是通过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混合和/或结合而制成的。
3、三生物有机肥,指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动植物残体为主要原料,经无害化处理、分解而成的具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扩展资料:
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等规定,对有机肥产品的销售额进行独立核算。销售金额未单独核算的,不予免税。
纳税人销售免税有机肥产品,应当按照规定开具通用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不能提供的,不予免税。
生产有机肥料产品的纳税人:
1、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
2、化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机肥产品一年内原质量技术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化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通过有关资质认证。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销售有机肥产品,还应当提供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氨基酸肥料的作用及功能
氨基酸为主要成分,掺入无机肥料制成的肥料称为氨基酸类肥料。
常见的是氨基酸叶面肥。
那么,氨基酸肥料的功能和效果是什么呢?如何施用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氨基酸肥料的功能和效果1、可为植物提供更全面的营养,可做叶面肥、浓缩肥、液态肥原料;2、本品能补充鱼粉加工过程中流失的最有效的20%营养成份,或补充非全鱼加工的鱼粉营养不全面的氨基酸,含有动物所必需的多种营养全面的氨基酸有效成份,能补充各种必需氨基酸,特别是弥补常规饲料原料及植物饲料中容易缺乏的必需氨基酸,利用平衡氨基酸的“木桶效应”原理,对其它营养成份起增效作用;3、本品含有的多种营养成份经微生物发酵后呈离子状态完全溶于水,利于水产动物吸收利用,能代替鱼粉补充营养适合水产动物采食,快速生长,特种水产代替鱼粉节省成本见效显著;4、本品经特殊工艺喷雾干燥后,体积大重量轻,重量只有普通饲料的一半,特别适合生产膨化水产饲料,鱼虾、海水鱼开口料;5、本品富含的胱氨酸、酪氨酸、丝氨酸能促进畜禽皮毛生长,肉猪皮肤红润,毛色发亮,黄鸡能增加毛色鲜艳度、鸡冠鸡脚颜色;6、增香增鲜,促进动物食欲,本品谷氨酸含量高,具有调节口感,促进动物食欲之功能,水产饲料能代替甜菜碱增加饲料的适口性;7、本品添加于发酵豆粕、发酵饲料中,有利于平衡微生物营养需求,促进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发酵更快更好更透彻;8、具有一定的粘合能力,有保护饲料营养散失和增强颗粒饲料定型的作用。
氨基酸肥料如何施用:1、叶面喷施。
使用时可根据使用说明,均匀地将液肥喷洒于作物叶片的正反两面。
为减少蒸发,提高利用率,喷施应在无风天气的上午10时以前或下午4时以后进行,若喷后遇雨第二天重喷。
2、浸种。
将种子浸泡在适宜浓度的氨基酸液肥中,浸泡6-8h,捞出晾干即可播种。
3、拌种。
将氨基酸液肥稀释至要求浓度,均匀喷洒于种子表面,放置6h即可播种。
4、蘸秧根。
将氨基酸液肥稀释至要求浓度,蘸秧根后即可移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氨基酸肥料的功能和效果及如何施用的相关信息,希望以上信息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
有机肥料免税吗
法律分析: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和生物有机肥。
1、有机肥料,它是指从植物和/或动物身上提取的碳物质,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应用于土壤中。
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它是指含有一定量有机肥的复合肥,是通过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混合和/或结合而制成的。
3、三生物有机肥,指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动植物残体为主要原料,经无害化处理、分解而成的具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氨基酸水溶肥使用方法
1、使用氨基酸水溶肥一定要少量多施,一般每次每亩用量在3-6公斤。还要注意养分平衡水溶性肥料通常浇施,特别是在滴灌施肥条件下如果肥料配方不平衡,会影响作物生长,产生缺素症。
2、在选择氨基酸水溶肥的时候要注意,作物在某个时期所需的是哪种肥料和肥料的质量,要用科学的方法给作物施肥,也要注意水溶肥肥效时间,不要盲目的推测。
3、氨基酸水溶肥的施肥时间不应该间隔太长,水溶肥肥效时间大概为20天。同时,水溶肥在施肥时间上应该根据作物吸收养分时间长短来决定,不然就会造成水溶肥效果不佳。
4、氨基酸水溶肥不能直接用大水将肥料冲施至蔬菜瓜果等作物的根部,水中肥料养分必然会随水的冲击堆积至一处,造成水溶肥的养分分布不均,甚至是流失其他地方,使得作物吸收不全面,最终导致氨基酸水溶肥的效果不佳。
肥料免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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